请有意参评奖学金或奖教金的师生,于5月31日前将申请表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武汉大学参加中国南北极科学考察队师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服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激励广大青年学子在第二课堂活动中增本领、长才干,鼓励专任教师和专职团干积极投身学校第二课堂活动和建设中,根据《武汉大学黄金屋奖学金、奖教金评审及管理暂行办法》(武大团函〔2025〕21号)等相关文件,现将2025年度黄金屋“知行”奖学金、“树人”奖教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知行”奖学金
武汉大学在籍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本科生;武汉大学在籍且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品学兼优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2.“树人”奖教金
武汉大学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专任教师和全校专职团干。
二、评选标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德才兼备;
5.学生在参评年度内无挂科情况,教职工在参评年度内年度考核结果合格等次及以上;
6.各评选类别具体要求如下:
(1)“知行”奖学金
科技创新类:积极参与或组织开展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取得突出的成绩和良好的反响;
社会实践类:积极参与或组织开展“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志愿服务类:积极参与或组织开展校级及以上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
文艺体育类:积极参与或组织开展校级及以上文化艺术或体育竞技活动,有较高的文艺修养或体育精神,取得较好的成绩;
青年发展类:积极参与或组织开展校级及以上共青团促就业、服务青年学子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青年发展活动,表现优秀,成绩突出;
珞青学海领航团:武汉大学珞青学海领航团成员,在领航团建设、朋辈学业帮扶、学校学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有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和授课指导能力。
(2)“树人”奖教金
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积极投身学校第二课堂活动和建设中,热情关心青年成长,悉心帮助青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1.“知行”奖学金
科技创新类、社会实践类、志愿服务类、文艺体育类各4人,青年发展类、珞青学海领航团各2人。
奖励标准:3000元/人。
2.“树人”奖教金
专任教师及专职团干8人。
奖励标准:5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1.有意申报“知行”奖学金的学生可向所在分团委(团总支)或所在校级学生组织(即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团委内设专业中心)提交申请材料,有意申报“树人”奖教金的专任教师和专职团干向所在分团委(团总支)提出申请。各分团委(团总支)至多可推荐1位老师及1位学生,各校级学生组织至多可推荐1位学生,珞青学海领航团至多可推荐3位学生(仅可申报“珞青学海领航团”类别),如无合适可不推荐。
2.各分团委(团总支)、校级学生组织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在单位/组织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申请表盖章纸质版、支撑材料于6月5日12:00前交至校团委科技与实践办公室(理学楼东北楼308办公室),并填写在线收集表,逾期视为放弃。
注:经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学生材料需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并盖章。
3.评审委员会将视推荐情况组织开展评审、答辩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评选说明
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事迹成果、获奖情况等须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武汉大学学习或工作期间取得。
附件1:武汉大学黄金屋“知行”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武汉大学黄金屋“树人”奖教金申请表.docx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2026年5月21日